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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疏散設計5大要點匯總

返回列表 來源: 發(fā)布日期: 2019.06.06
轉自:注冊消防工程師交流圈

一、安全出口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5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0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4、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個單元設置一座疏散樓梯時,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且單元之間的疏散樓梯應能通過屋面連通,戶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當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過屋面連通時,應設置2個安全出口。
 
二、疏散樓梯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開樓梯間;與電梯井相鄰布置的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當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仍可采用敞開樓梯間。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應采用封閉樓梯間;當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可采用敞開樓梯間。

3、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應采用防煙樓梯間。戶門不宜直接開向前室,確有困難時,每層開向同一前室的戶門不應大于3樘且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4、住宅單元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置確有困難且任一戶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于10m時,可采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采用防煙樓梯間。
2)梯段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墻。
3)樓梯間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時,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0㎡。
4)樓梯間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樓梯間的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時,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2.0㎡,且短邊不應小于2.4m。
 
三、疏散距離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下表規(guī)定: 

01

注:
1)開向敞開式外廊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可按本表的規(guī)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至最近敞開樓梯間的直線距離,當戶門位于兩個樓梯間之間時,應按本表的規(guī)定減少5m;當戶門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時,應按本表的規(guī)定減少2m。
3)住宅建筑內全部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其安全疏散距離可按本表的規(guī)定增加25%。
4躍廊式住宅的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應從戶門算起,小樓梯的一段距離可按其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
2、樓梯間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在首層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層數不超過4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門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15m處。
3、戶內任一點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戶門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上表規(guī)定的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
注:躍層式住宅,戶內樓梯的距離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
 
四、疏散寬度

住宅建筑的戶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凈寬度應經計算確定,且戶門和安全出口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和首層疏散外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邊設置欄桿的疏散樓梯,其凈寬度不應小于1.0m。
 
五、其他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避難層的設置應符合公共建筑有關避難層的要求。

2、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戶應有一間房間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靠外墻設置,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
2)內、外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該房間的門宜采用乙級防火門,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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